办理对象
持有本市《福利企业证书并经当年年检合格的全市福利企业。
申请材料
1、《武汉市福利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2、《福利企业证书;3、企业上年度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职工名册。
办理程序
1、享受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申办程序,按照《武汉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2、不符合享受和享受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之后的其他残疾人职工社会保险补贴申办程序:
(1)福利企业于每年3月底前,持已填写好的《武汉市福利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福利企业证书和企业上年度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职工名册送所在区社会保险机构审查盖章。
(2)所有福利企业一律将经社会保险机构审查的资料送所在区的民政部门,区民政部门审查后送辖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审核后交区民政部门;各区民政部门汇总报市民政部门,市民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残联,由市残联确认补贴资金并提出市、区资金分配方案报市财政部门。
(3)市财政部门对市残联提供的资金分配方案审核后,再予拨付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的社会保险补贴资金。
(4)福利企业申办社会保险补贴报社会保险机构审查时,一律按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所在地区归口,由接受本企业社会保险缴费的社保机构审查。各区民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所以福利企业的申报材料的审查及汇总。
收费依据和标准:免费
承诺期限:按申报时间集中审核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武汉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82721123
各区残联就业服务部:江岸区82713055;江汉区85857771;桥口区83784079;
汉阳区84638433;武昌区88106636;洪山区87390015;青山区68865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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