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以及非双方当事人所能控制的社会异常事件。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应当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需要不需要担责
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的法定免责事由,但当事人主张免责,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不能履行合同包括完全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和不能按期履行。如果不可抗力只导致部分不能履行,其他部分仍应履行;如果只是影响按期履行,当事人仍应适时履行。
2、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不是发生不可抗力就可以主张免除全部责任,只是确受其影响而不能履行的部分才能免责。
3、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而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4、法律对遇不可抗力也不能免责有特别规定的,依照该规定不能免责。如在客运合同中,承运人对因不可抗力造成旅客人身伤害的,仍要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全文61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