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需要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哪些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扰乱秩序等行为。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如果由于不可抗拒有因素导致的签署合同中的一方不能继续按照合同内容履行的,一旦认定之后将会受到免责的保护。一般来说不可抗力因素的认定还是有一定的要求和固定规则的,双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友好充分的协商。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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