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了孩子可以告他重婚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
二、重婚的构成要件
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
(一)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
三、离婚过错损害赔偿
重婚导致的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责任构成须具备的要件是:
(一)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违法行为,一是重婚,二是与他人同居,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是有其他重大过错。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主体是有过错的配偶。这些行为侵害他人的权利,行为人违反了这些权利中的法定义务,构成违法性。
(二)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损害事实,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侵害对方配偶的配偶权;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侵害配偶的身体权、健康权,受害人受到的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三)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因果关系,表现为:违法行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造成配偶权、身体权或者健康权、亲权或者亲属权等损害;配偶权、身体权或者健康权、亲权或者亲属权的损害造成婚姻关系破裂的损害。
(四)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过错,包括故意或者过失。本条规定增加了“有其他重大过错的”违法行为,扩大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范围,增加了适用的弹性,有利于救济受到损害一方的合法权益,是一个正确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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