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了外地打工十多年,独自留在重庆的她等到的是法院离婚的传票。家住江北的陈华辛称,她丈夫已在外地与另一个女人,并且生了两个女儿。一怒之下,她以罪将丈夫告上了沙坪坝区法院。据了解,1979年,因陈华辛有病子宫切除,其丈夫就到外地去打工,不久提出离婚,但她没有答应。今年5月,她突然收到了法院发来的一张丈夫要求离婚的传票,今年7月初,江北区法院已经宣判了离婚。随后,她了解到,丈夫在外已养了两个女儿,为此,她以重婚罪将丈夫告上了沙坪坝区法院。目前沙坪坝区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别人可以代为妻子告丈夫重婚罪吗
不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因此,自诉重婚罪的诉讼主体只能是受害人。公诉重婚罪的诉讼主体是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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