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不可以。
办理迁户口的一般程序: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资料);
2,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3,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5,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户口迁出还能迁回原籍吗
是的,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落户: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如:当事人未婚且已经失业;或者当事人的配偶户口在当地,并且有住房的);
2、而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原籍挂靠;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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