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分为5年、10年、20年、长期四种。
1、16岁以下的,发给有效期为5年的居民身份证;
2、16周岁至2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为10年的居民身份证;
3、26周岁至4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为20年的居民身份证;
4、46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证件有效期限从签发之日起计算。
普通身份证有效期限
2003年6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居民身份证法》对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作出了具体规定,规定如下:
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未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为5年,16至25周岁中国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为10年,25至45周岁为20年,46周岁以上为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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