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关注的是,三元催化器的被盗并没有得到汽车保险的相应赔偿。无论是在机动车车主所购买的强制性交强险中,还是商业性质的保险业务中,针对车辆中的三元催化器部分均未纳入理赔范围之内。三元催化器位于汽车底部,其主要功能在于过滤发动机运作中所产生的废气。交强险的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由各大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导致受害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按照责任限额进行赔偿的一种强制性的责任保险。而商业保险则是指通过签订保险合同的方式来运营,以赢利为主要目的的保险形式,通常由专业的保险企业负责经营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全文5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