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买卖合同纠纷差旅费等能否要求赔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的,差旅费能不能请求赔偿,要看合同的约定,但一般情况下,差旅费不能认定为合同中的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怎么确定
关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问题,首先需看双方合同的约定。
如果在买卖合同中有对管辖地进行明确约定的,则以约定的地点为管辖地。
如果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则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
这里比较复杂的是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有约定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举例来说,如果卖方向买方追款的,则由卖方所在地管辖,因为卖方是接受货币的一方,如果是产品质量问题,也是由卖方所在地管辖,因为卖方是有交付合格货物的义务。
如果双方约定一个地点,一手货款一手货物的,则这个地点是履行地。
以上是传统的货物买卖,如果以信息网络的方式订立买卖合同的,买的货物也是通过网络交付的,则是买受人所在地为履行地,如果其他方式交付的,则收获地位履行地。
按照规定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的话一般差旅费是否可以请求赔偿还需要要看合同的约定,如何合同上有这样的规定那么就需要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的话就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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