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集体户口落户到个人户口
1、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持集体户口本或户口页、身份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持户籍证明(和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的证件,如:房本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4、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二、由集体户口转为家庭户口的途径:
1、个人在当地有房产的,可以将户口迁入房产处;
2、配偶为当地家庭户口的,可以将户口迁至配偶处。
三、需要准备以下东西:
1、带上你的购房合同到物管处开入户证明,在你办按揭的银行出半年来的还款清单(如果是全款付的就要有购房发票)
2、同时还要带上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3、带上这些资料去新房所在地的公安局户籍办办理下户证明
4、然后带上这些资料到你新房所在地的公安局户籍办办理上户,同时可以上你直系亲属,或配偶的户口。
四、暂住落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成都市暂住满2年;
2、参加养老保险2年;
3、拥有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米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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