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若一方想要更改抚养关系,需满足以上四种情况,法院将予以支持。具体情况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并且该方有抚养能力;有其他合理的理由需要更改抚养关系。
离婚后,若一方想要更改抚养关系,只要满足以下情况,法院将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并且该方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合理的理由需要更改抚养关系。
核 心 内 容 : 满 足 哪 些 条 件 , 离 婚 后 可 以 更 改 抚 养 关 系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具体来说,父母双方均有抚养子女的能力,并且不患有不应当担任子女抚养的疾病;或者父母没有抚养子女的能力且无子女;或者父母有抚养子女的能力,拒绝抚养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或者母患有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因此,若要更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关系,需满足以上条件之一。
离婚后,若一方想要更改抚养关系,只要满足以上情况,法院将予以支持。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的规定,具体来说,父母双方均有抚养子女的能力,并且不患有不应当担任子女抚养的疾病;或者父母没有抚养子女的能力且无子女;或者父母有抚养子女的能力,拒绝抚养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或者母患有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因此,若要更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关系,需满足以上条件之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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