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女方父母给女方配置嫁妆,原则上视为对女方婚前的个人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所以,如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女方父母给女方配置嫁妆,原则上如果不做任何约定,嫁妆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彩礼和嫁妆是共同财产吗?
彩礼和嫁妆并不属于共同财产。因为彩礼和嫁妆是婚前赠与一方的,因此一般是按照婚前个人财产来进行认定,但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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