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传唤是否是公安行政强制性措施?
传唤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传唤是指公检法使用传票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到案接受讯问。传唤不具有强制性,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哪些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包括以下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三、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如下:执行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针对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义务的相对人,为促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即时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为排除紧急妨碍、消除紧急危险,来不及先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直接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或行为采取的断然行动。一般性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情况,或者为了预防、制止、控制违法、危害状态,或者为了保障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现实需要,依职权对有关对象的人身或财产权利进行暂时性限制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章 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 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n(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n(二)划拨存款、汇款;\n(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n(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n(五)代履行;\n(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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