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买保险飞机坠毁赔不赔钱
若无商业保险也不必担忧赔偿事宜。在选择搭乘飞机作为出行方式并购得机票之际,便已与航空公司缔结了合法有效的消费契约关系,若期间出现任何意外情况,航空公司有责任对乘客进行必要的赔偿补偿。
然而,关于个人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性质为自愿投保行为,与人寿保险公司所提供的人身险并非同一类别,两者间的赔付并不存在相互抵消的可能。
此外,责任险通常由财产保险公司负责承保,而人身险则由人寿保险公司承担,二者在业务范畴上并无重叠之处,故一旦发生风险事故,理应各自按照保险合同条款进行相应的赔偿处理。倘若乘客同时投保了其他与人身险相关的险种,那么保险公司亦将依据这些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因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的事件,造成旅客的托运行李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或者托运行李的毁灭、遗失或者损坏完全是由于行李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者缺陷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二、没买保险上路会被如何处罚
若机动车的所有权人和管理者未能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其所拥有或管理的机动车辆投购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则将面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该车辆采取临时扣押措施直至当事人按照规定正式购买了相应保险并支付利息为止。
同时,还将会遭受依照规定所应该购买的最低责任限额应缴保险费用的两倍罚款。
作为专业名词,我们要清楚理解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这一简称为“交强险”的险种,是指由保险公司针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而导致受害方,即除了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责任范围内的经济赔偿的强制性质的责任险别。这是我国首次以国家法律规定实施的强制保险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您大可放心,关于未投保商保之理赔事宜完全无需忧虑。当您购得机票之际,实际上便已经同航空公司达成了消费协议,在遭遇任何意外事件时,航空公司必定负责赔偿。需要指出的是,个人自行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寿险并不相同,其赔付款项并不能相互抵消。至于责任险,则由财产保险公司负责承保;而人身险方面,则由寿险公司承担相应职责。一旦风险事故发生,各家保险公司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相应的赔偿处理。此外,其他类型的人身险亦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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