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职工在遭受健康困扰需接受院方治疗之际,仍享有相应的薪酬待遇。为体现对非因公患病的尊重与关怀,职工需开具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方可申请并得到雇主批准的病假期。具体而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之规定,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助金,且该等薪酬水平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同时也必须确保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一条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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