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手续注意事项
1.是否在其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
有些在外工作的新人会遗漏这一点,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时却被当地民政局拒绝,扫了一头兴。在外工作的新人尤其是双方都在外工作,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须要在男女其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如要提前预约,也要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区预约才有效。
2.户口簿、身份证是否有效
户口簿上需有户籍专用章,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户口簿丢失的,应到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身份证与户口薄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一致。如不一致,须由派出所更正并加盖印章。现役军人按部队文件规定须持军人证件和由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结婚照片规格是否正确
选择提前在外拍结婚证件照的新人首先要确定当地登记处允许自行拍照,其次需要注意照片要求:要双方半身免冠近期同一底版(一般为红色)合影证件照三张,大小为大2寸的规格(6×4厘米)。应当是证件照,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合成照、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女士应淡妆,两鬓头发梳后,刘*要梳理起来或整齐平整。
要涂方便的话,可直接在登记处拍照,可能价格会略贵。
此外:
1、双方须亲自到场,不得单方或委托他人,不得冒名顶替。
2、双方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预约单。
3、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应当与预约时保持一致。
4、如发现单方办理、冒名顶替或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与预约材料不一致的,预约失效。
5、如在预约时间未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预约失效,请另备三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到登记处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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