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新生儿户籍制度中关于随父或者随母自由选择的准则,新生儿既可选择跟随父亲落户,亦可不受限制与母亲进行户口办理。
在办理手续时,必须提供以下所需材料:
合法有效的结婚证书、新生儿父母亲笔撰写并签名的书面申请以及用以确认新生婴儿身份及关系的出生医学证明,并且还需要出示其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本文件,之后,只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出生登记业务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