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个人在海关税收方面的偷税漏税行为所采取的惩罚措施包括:
第一,由税务部门依法追回税款和产生的滞纳金,同时对违法人员予以罚款处理;
第二,若此类行为涉及金额庞大,并且已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则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对此类责任人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给予罚金制裁;
第三,若个人偷税漏税行为情节恶劣,偷逃税收超过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那么将被判处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期,同时需负担相应的罚金处罚。
而对于企业在海关税收方面的偷税漏税行为,则可能面临以下处罚:
首先是需承担罚金责任;
其次,企业的直接负责任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将会依照上述针对个人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进行严厉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条
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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