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辩护人和其他辩护人在诉讼权利上的主要区别在于调取证据权,律师可以调取证据,非律师辩护人不可以。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值班律师和辩护律师的区别是什么?
定位不同:值班律师免费为犯罪赚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值班律师提供的不是”辩护”,而仅仅是“法律帮助”,因此,值班律师并不具备辩护人的身份
,而只是法律帮助者的身份。普通律师非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具备辩护人身份。
场所不同: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而普通律师不可以。
内容不同: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诮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由于值班律师并非是辩护人,因此不享有阅卷权,会见权
、通信权,调查取证权等辩护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普通律师享有这些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一般身份的辩护人不享有本法条规定的后两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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