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上户口。在与社会福利机构达成收养意向后,应当准备好收养申请书和有关证件,并到有关部门开具办理登记时所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就可以上户口了。
一、抱养的子女上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和有关材料。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进行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的申请、所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后,对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收养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二、收养的小孩怎么上户口
领养孩子上户口时,应该要提交申请收养的书面报告、收养人的户口簿、个人居民身份证和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申请收养小孩入户是由收养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受理,派出所应该要从受理当天开始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材料报县公安局或者市公安局。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办理户口登记。办理户口登记,必须是在收养关系成立后,即收养人已经合法办理了收养登记手续,然后持收养登记证明才能到公安机关户籍登记部门办理户口登记或迁移手续。
三、孩子没有出生证明能上户口吗
孩子没有出生证明,不能上户口的,需要补办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然后才能上户口。没有出生证明的孩子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送民政部门指定的儿童福利机构临时代养,之后找不到亲生父母的由该福利机构收养并依法为其申报户口登记,公民不得自行收留和擅自处理;如果公民已私自收留的,要依法办理收养手续,然后去公安机关为其申报户口登记。没出生证明,根据产生的原因不同,会有不同的登记户口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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