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夫妻异地办理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夫妻在异地的时候是否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相信这是大部分人并不清楚的,总是认为要离婚肯定就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手续,但其实这针对的仅仅是协议方式下的离婚。如果是属于诉讼离婚的话,那么在异地也是允许的,并且最终符合了诉讼离婚的条件,也是会判决夫妻离婚。
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异地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异地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手续如下:
1.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进行受理立案。
3.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的法定期限内进行答辩。
4.法院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开庭审理。
5.法院进行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