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挂靠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挂靠合同如果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例如工程挂靠合同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挂靠工程款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挂靠工程款纠纷处理方式,如下所述: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碰到由于发包方的原因而使挂靠者未能及时收取相应获得的工程款的情况。
对此,挂靠者能否要求被挂靠者给付工程款,应该分情况而论。
(一)被挂靠者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若能认定两者的关系为挂靠关系且被挂靠者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则挂靠者可以要求被挂靠人给付工程款,但是所要求的数额必须在被挂靠者已收工程款的范围内。
(二)被挂靠者未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若能认定两者的关系为挂靠关系且被挂靠者没有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则挂靠者不能要求被挂靠者给付工程款。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有效。
如果挂靠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挂靠合同就无效。
例如无资质的施工单位挂靠有资质的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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