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挂靠公司在一定条件下需以单位的名义进行经营才是合法的。车辆挂靠,为了交通营运过程中的方便,将车辆登记为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运营,并由挂靠者向被挂靠单位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根据法律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车辆挂靠公司是否有权利扣车
车辆挂靠公司一般无权利扣车。挂靠经营现象是指“挂靠者”(个体运输业户、自然人)依附于“被挂靠者”(经济实体、企业法人),对外以“被挂靠者”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为交通营运过程中的方便将车辆登记为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运营,并由挂靠者向被挂靠单位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的行为。车辆挂靠公司无权随意扣车,其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他人可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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