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公布不可信执行人名单的制度。该系统不仅向公众公开,还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机构和行业协会通报,供有关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支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方面对不可信执行人进行信用处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公布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规定》,被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两年。但是,如果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或者抗拒严重执行情节或者有多不可信行为,期限可以延长一至三年;从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后,人民法院发现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重新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当然,如果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了债务或纠正了失信行为,人民法院也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律师建议,债务人应及时积极履行债务,避免陷入司法诉讼,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应当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免被列为不可信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名单,不仅影响其工作、生活和信用,还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民间借贷黑名单还不起怎么办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欠款人不还钱,如果确实还不上钱的,一般不会上黑名单。被执行人也就是欠款人如果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才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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