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氨酶高不让入职违法吗
对于因转氨酶水平偏高而被禁止入职之事,其合法性需依据具体情境进行判断。
作为肝功能检查中的一个关键参数,转氨酶的表现能够揭示肝脏细胞损伤的程度。
若此转氨酶增高系由长期酗酒、睡眠不足、疲劳过度等因素所致,那么在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对个人的健康产生过大的负面影响,自然也就无法对正常的日常活动及职业生涯产生实质性的干扰,于是便不存在违法之虞。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二、入职就要签订合同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对入职一个月以内的新进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其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
如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且超出了一个月的期限,则自第二个月起,该员工有权向用人单位索取未签署劳动合同所对应的双倍薪资补偿(即从入职后的第二个月起,一共可申领11个月)。
更为重要的是,这个主张的有效期是从该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雇佣关系之日开始计算的,因此在这个时间段以内,申请劳动仲裁依然有效,时效为整整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修正):第二章 传染病预防 第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n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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