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形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能充分表示真诚悔过之情,并通过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及表达歉意等多种方式获得对方谅解,且经受害者同意与违法行为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双方均有权利进行和解。
刑事和解制度旨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恢复受损的社会关系。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刑事和解并非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定能够免于刑事处罚,仅在量刑阶段,法院会将其视为减轻处罚的重要因素加以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全文4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