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是指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根据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重特大疾病证明、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重度残疾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的判决书出具的能够确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相关证明。生父母确因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关证明可以作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使用。
一、领养的小孩具体有什么条件
收养人应该满足以下要求: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6、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7、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8、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把自己的孩子送养出去犯法的吗
把自己的孩子送养出去是不违法的。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作送养人的主体有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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