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全责是否仍需要当事人自己赔钱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解释》第16条可知,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再由承保第三者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其余不足部分才由当事人自己予以赔偿。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可知,目前,交强险赔付范围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即最高12.2万元人民币。
电动车出车祸了自己全责怎么赔偿
电动车出车祸了自己全责的,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再由自己承担赔偿责任。一般会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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