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诽谤罪的刑事责任问题,则主要是看行为者实施的行为是否当属所谓“情节严重”的范畴。
倘若行为者选择采取暴力或其他方式对他人实施公开的侮辱行为,抑或是捏造虚伪事实进行诋毁,若其行为已达到我们常说的“情节严重”的程度,那么,针对这一性质恶劣的行为,犯罪者则很有可能会承受相应的刑事处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乃至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法规同样明确规定,这类案件应当遵循“告诉乃论”的原则,除非其对社会公共秩序及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换言之,除非受害者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否则,行为者将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若受害者在提供相关证据方面确实存在困难,人民法院亦可依法请求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总而言之,诽谤罪的刑事责任问题,既要看行为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情节严重”,又要考虑是否有人提出控告。
只有在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时,行为者才有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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