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儿子六岁能判给女方吗
时间:2023-04-01 08:12:49 18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父母离异,孩子随父还是随母,应本着有利于孩子的角度确定。对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生活问题,一般随母亲生活,但因为母亲患直肠癌,属于严重疾病,也属于可能久治不愈的疾病,父亲并无其它不利于孩子的严重疾病或者恶习的,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一般应判随父亲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一、一个孩子离婚怎么判

父母离婚有孩子的,孩子的抚养双方都有责任。但是对于孩子的归属的确定有很多的方法:

(一)双方协商决定,可以是一段时间跟一个,长大到一定岁数之后跟另外一方;

(二)孩子如果满8岁的需要询问孩子的意愿,参考孩子的意愿选择;

(三)双方达不到共识的,需要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孩子最有利的一方作为抚养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

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二、父母离婚孩子怎么分财产

父母离婚,父母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获得的共同财产,与子女无关,子女亦无权取得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除非,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监护其财产,也就是未成年人所取得的他人或父母所赠与的财产,父母对于未成年人的财产,有法定的监护义务除非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之外,不得处置。如果造成未成年人财产损害,应当予以赔偿。父母离婚后,取得未成年人监护权的父方或母方,应当履行对于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义务保护其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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