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交通事故责任判定结果的时候,倘若对方负有全部责任,那么您自身拥有的意外伤害保险通常则能够得到理赔。
具体来讲:
首先,当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个人受伤并且经认定另一方负有主要责任时,如果该次意外事故已经获得了妥善解决并由相关责任人支付完所有补偿费用,那么您自身的意外伤害保险同样也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因此是有权限额外进行赔偿的;
其次,如果被保险人已经从被认定为第三方责任方那里得到了有效的财产或人身损失等方面的赔偿,在保险公司对其进行保险金赔偿的过程中,则可以对此前遭受的损伤以及向第三方所获得的赔偿金额部分进行相应的扣除与减免处理。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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