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报: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或者《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并递交符合卫生要求的有关材料。
2、登记:依照卫生许可受理规定和公共场所许可的条件,有关部门对属于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登记。如果是公共场所,申请单位要先办理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认定,等验收通过后,在申报办理《卫生许可证》。
3、受理:经过审查后,卫生行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单位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对于资料不全的,发出《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4、审查: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组织业务人员按照国家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于有问题的提出整改措施。
5、决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审查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单位准予行政许可。
6、送达: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办法《卫生许可证》。
当然,在办理卫生许可证的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有权根据需求要求申请单位补充其他相关资料。
需要的证件如下:
1、申请报告
2、《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卫生管理组织(架构)名单
5、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7、建设项目四置图、平面布局图(空调系统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给排水系统、卫生设施布局、通风排气),要求提供蓝图或电脑打印图(标明尺寸、面积和经营单位名称)。
8、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
二、卫生许可证怎么办
被许可人在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满前要求变更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卫生行政部门对被许可人提出的变更申请,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变更,并换发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在原许可证件上予以注明;对不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将会作出不予变更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所附资料:(请在所提供材料前的□内打“√”)
□1、许可证变更申请报告(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提出并签字)□页
□2、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复印件□页
□3、单位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页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变更决定/协议复印件□页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复印件□页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页
□7、经营场所合法使用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页
□8、卫生管理组织与制度□页
□9、地址、门牌号变更证明材料(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页
□10、许可项目、备注项目、经营地址、布局流程、主要卫生设施设备有无改变的情况说明□页
□11、原许可证原件□页
□12、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页
□13、其它:去当地的卫生局许审科拿一下变更申请表,会告诉你怎么填的根据相关法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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