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是一种民事责任,指因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后,导致受害人人身损害后的误工减少的收入,由致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即使不构成伤残,也可以主张误工费。误工费是为了弥补受害人因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或劳动,从而失去或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误工费是指因人身损害造成误工减少的收入损失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为受害人的实际减少的收入。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赔偿义务人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义务人实际减少的收入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标准计算。因此,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为受害人的实际减少的收入,而具体的计算方法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误工费是为了弥补受害人因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或劳动,从而失去或减少的收入。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为受害人的实际减少的收入,具体的计算方法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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