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爸爸去世公积金怎么拿
如若不幸离世,您的亲友们可凭借有效的死亡证明以及其他必要文件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政策,如果员工不幸死亡或被宣称已经离世,该职工的直系亲属,即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权进行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款的提取操作;
若遇无继承人又无受遗赠人的情况,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款将依法并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爸爸去世后财产怎么分
1、先将爸爸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爸爸的遗产由他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因为遗产涉及房屋这种不动产,通过法院判决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的时候,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
(1)首先需要对房屋进行一个价值评估,然后由具有房屋所有权的人,按照房屋的价值和对应的分配比例给其他继承人以金钱;
(2)如果没人承担起这个金钱的分配,可以将房屋交给法院进行拍卖,然后再按照法院判定的分配比例进行现金分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n(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n(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n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n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n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n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