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青岛市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年满16周岁,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a.年满十六周岁的居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派出所为其出具《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b.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可以由监护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派出所为其出具《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填写提交《居民身份证网上办理申请登记表。
(3)申请人应提供本人近期彩色数码照片。照片要求为正面露肩头像,白色背景,画面要保持清晰,照片存储格式应为jpg格式,成像后相片大约保持在150K到350K之间。
办理流程:
(1)填写《居民身份证网上办理申请登记表→(2)公安局审核信息→(3)可在线状态查询→(4)办理申领手续→(5)证件制作→(6)领取发放(本人领取或邮寄)。
办理网点:
(1)青岛市公安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湖北路29号
电话:总机:66570000办公室:66570151
经过此处附近的公交有:
1、2、202环、215、217、218、220、221、223、225环、231环、25、26、2电车301、303、304、305、307、311、312、312区、316、320、321、325、367、5、501、6、702、8、802
服务时间:9:00—17:00
(2)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广西路37号
电话:办公室:66575000户政科:66575059
经过此处附近的公交有:
312路区间、501、304、26、321、316、311、25
服务时间:9:00—17:00
办理时限:
办理证件所需要的时间:
本人领取的自派出所受理申领手续之日起,公安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件。邮寄送达的自派出所受理申领手续之日起,公安机关在10个工作日内寄出证件。
办理费用:
首次办理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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