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2001年修订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之间应该相互忠实,《民法典》允许夫妻对双方有关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您和李某的“忠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该协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2、夫妻间忠诚协议约定孩子监护权是否有效?
网友提问:我和我老公结婚时曾签署一份忠诚协议,约定如果一方违反忠诚义务,双方就必须离婚,婚生子由无过错方抚养,过错方丧失监护权,我老公现在出轨了,请问我能不能要求履行这份忠诚协议呢?
律师回答:该忠诚协议中约定:“一方违反忠诚义务,双方就必须离婚”是违反民法典的规定的,婚姻关系是不能受民法典约束,该约定违背了婚姻自由中的离婚自由原则;另外,离婚并不意味着父母一方丧失对子女的监护权,监护权是一种法定权利,不因离婚而丧失,也不能通过协议约定排除,而抚养权是根据双方协商、孩子意愿、双方经济条件等各种情况进行确定的,也可以变更。
3、签订夫妻忠诚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目前对于忠诚协议的效力在法学界仍有较大争议,如果个人感觉确实需要一份忠诚协议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先签署一份这样的协议也未尝不可,但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应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制定、签署,不能存在胁迫等情形。
(2)协议内容不能限制人身权利,如离婚自由权、孩子抚养权等和人身关系密切联系的权利。
(3)约定的赔偿数额不能明显畸高;家庭财产的分配也应保障一方的基本生活,像“净身出户”等约定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
(4)一般情况下,忠诚协议只有在判决离婚时才有可能获得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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