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将被批准逮捕:
1、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
2、犯罪嫌疑人可以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式,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必须逮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下列社会危险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报复;
5、试图自杀或逃跑。
广州毒酒事件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据央视国际消息,截至目前,涉嫌广州毒酒事件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共有19名。今天上午,其中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这6人中2人是原材料供应商,4人是散装白酒制造商。
广州警方查清勾兑用来散装白酒的工业酒精,是由广州市巨禾化工公司的供应商程才明售出的,他把5桶工业酒精的标签偷换成食用酒精,转手给了广州市晋业化工公司的供应商易新灵。易新灵对5桶假冒的酒精处理后,又卖给了广州市白云区太和县、钟落潭镇和天河区新塘街的3个非法酿酒窝点。
这几个不具备任何资质的酿酒商,用这些含甲醇的工业酒精勾兑出1550公斤的散装白酒,随后在附近农村集贸市场销售,最终造成致人病亡的毒酒事件。
据了解,警方已收缴了用于制造假酒的原材料和有毒散装白酒,并指定一处危险品仓库统一封存。广州市检察机关也开始受理此案的相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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