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可能存在的并购形式
时间:2023-06-21 18:05:51 32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根据国外银行并购的多种形式,我国银行业可能存在的并购形式有:

1.同一银行内部的机构合并:通过银行的内部并购来调整现有的经营布局与人员规模,进行内部经营机构、管理机构的撤并,发展网络银行。推动银行内部组织体系的再造,走集约发展的道路,是银行提高效率的必然选择。

通过对那些已经或者即将出现支付风险、亏损甚至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进行并购,来寻求银行退出市场的方式,从而为建立一个良性的金融体系打下基础。目前的金融体系由于退出机制不完善,经营再不善、效益再不好的机构也难以被淘汰出局,而过高的准入条件又使那些可能胜任的机构难以进来。这种好的进不来、坏的出不去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其结果必然是严重损害金融体系的健康性,并最终危害到整个国民经济。

2.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并购:从金融发展未来趋势看,逐步放松分业经营管制,打破银行、保险、证券投资分业经营的限制,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将是必然:在条件成熟时,商业银行并购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向保险和证券投资领域渗透,

培育全能化的超级金融集团,实现服务多样化、资产多元化、利润最大化。

3.股份制商业银行之间的并购:通过股份制商业银行之间的并购,可以变分力为合力,提高它们与国有银行的竞争能力。虽然股份制银行的经营情况好于国有银行,但毕竟规模对比悬殊,从目前的情况看,无论是哪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单打独斗,都无与匹敌,无法撼动国有银行的垄断地位这也是国有银行无所顾虑的主要原因。只有通过并购,在壮大股份制商业银行自身实力的同时,增大国有银行的外部竞争压力,才能对国有银行改进经营、提升效率发挥促进作用。

4.国有商业银行之间的并购:通过并购,将业务开展不好的分支机构予以撤消,使金融供给总量在区域层次上与当地的经济发展需求总量相适应,解决银行组织制度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的矛盾,提高银行的效率和竞争能力,增强其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5.国有商业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间的并购:国有银行现行的组织制度是计划体制的产物,在网点分布、市场份额、资产规模和信誉等方面占有绝对优势,但组织成本高昂,而且容易受政府行为干预。而股份银行有灵活经营策略、以追求最大利益为主要目标、不容易为政府行为干扰,两者的并购相互受益,既可以完善经营方式,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实现金融体制的变革。

6.国内外银行相互并购:随着金融自由化、金融全球化,本来就是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全球化之结果的银行并购,对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国际金融和国内金融完全混为一体,加入WTO后,随着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和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必将引起国外银行业对国内银行业的并购,以及国内银行也并购国外银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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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企业融资的缺点有哪些

1、缺乏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信用体系。就中小企业自身来讲,一方面,固定资产较少,不足以抵押,贷款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一些中小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屡有逃费、悬空银行债务现象发生,损害了自身的信用度。同时,企业也深感办理抵押环节多、收费多,如在土地房产抵押评估和登记手续中,评估包括申请、实地勘测、限价估算等,登记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土地他向权利登记等,极为繁琐。

2、对非国有企业融资的歧视。长期以来,在政府和银行方面,都存在这样的观念,认为大型企业都是国有的,贷款给他们是国家对国家的企业,不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中小企业大多数是非国有的企业,效益不稳定,贷款回收不好,信誉差,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所以银行一般对中小企业贷款十分慎重,条件较为苛刻。尽管现在比以前有所改善,但仍然存在这种现象。

3、一些区域性的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不规范,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我国经济中涌现出一批区域性的中小金融机构,本来应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为己任。但在实际中,这些金融机构在业务发展上与国有金融机构有趋同的趋势,不能真正面向中小企业,存在一定的信贷歧视现象。很多中小金融机构将大量资金上存或购买国债,对急需贷款的中小企业却不予支持。

4、缺少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的金融机构。现在我国极为缺少切实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民生银行原来的初衷是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服务的,可是现在它已经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没有什么区别了,其他新组建的城市商业银行原来也是面向中小企业的,可由于资金、服务水平、项目有限,迫使它也逐步走向严格,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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