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的。
2、只要当事人双方共同居住在一个户籍所在地的(具体到门牌号),就可以立为一户,与当事人的户籍性质无关(户口性质以本人常住人口页左上角的注明为准)。
一、怎样判断是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
判断是农业户口和非农业的户口,可以在户口本上的“户籍性质”一栏中查看。《户口本》的第一页,即户主页中,“户别”那一栏注明“农业家庭户口”即是农业户口;注明“非农业家庭户口”即是非农业户口。城镇居民家庭户口、城镇集体户口都是非农业户口,农村居民家庭户口、即是农业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上方的左侧或右侧也会明显注明“农业家庭户口”或“非农业家庭户口”。因此可以通过户口本上的户籍性质一栏判断为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
二、户口迁回原籍再注销户口后可以在异地办理迁移手续吗
可以。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落户: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如:当事人未婚且已经失业;或者当事人的配偶户口在当地,并且有住房的);2、而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原籍挂靠;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三、户口本一个户主可以分成两本户口吗
不可以的。户口登记如果以家庭为单位立户的,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只能立为一户。这就意味着只能有一个户口本。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
全文6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