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描述了符合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领取职业年金的情况。这些条件包括: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出国出境定居、不幸意外去世。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也可以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对于出国出境定居的职工,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对于在职期间死亡的参保人员,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领取职业年金:
1.退休
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职工可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2、出国出境定居
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不幸意外去世
参保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出 国 出 境 定 居 : 职 业 年 金 如 何 处 理 ?
根据我国《企业年金办法》规定,出国出境定居的参保人员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携带并办理转移,并在办理转移时需要提供相关文件和手续。此外,我国与外国接壤的国家边境地区,以及边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与出境定居人员共同居住的,也可以允许其携带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出境。对于出国出境定居的参保人员,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携带并办理转移,并在办理转移时需要提供相关文件和手续。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按照退休、出国出境定居或不幸意外去世的方式领取职业年金。其中,退休可以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或一次性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出国出境定居的参保人员可一次性支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不幸意外去世的参保人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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