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二、石家庄的过户房产税是否上涨了?
虽然石家庄市是否会出台限购政策还不得而知,但国庆期间在朋友圈流传着一份《关于加强存量房交易行为管理的通告》。很多正在办理房屋买卖的市民说,按照这个政策,房屋过户要交的税要提高了,这是真的吗?
通告确实有……
今天如果您来到石家庄市房产交易中心,就能看到一份由石家庄市住建局、发改委、地税局三部门在9月3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存量房交易行为管理的通告》,通告上详细列举着几种不合规行为:
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应按照实际交易价格签订“网签合同”,不得诱导、教唆、协助交易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低报价格;不得帮助或者唆使交易当事人伪造虚假证明,骗取税收优惠。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应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如实申报纳税;对未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如果申报纳税的存量房交易当事人,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并非调整只是要求据实交税
随后记者和石家庄市地税局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否定了房产中介工作人员所谓拉升房产交易税的论调:“他那是误导,不是提高的问题,是你要如实地反映你的交易行为。你实际交易是多少,就向有关部门(房管部门、地税部门)按照你据实的价钱,比如你的交易是一万块钱一平米,就按照一万块钱征税。也就是说,你的交易行为要实事求是的向相关部门申报、反映。”
石家庄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这则通告并不是什么新规,只是根据国家七部委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对二手房交易的规范;此外,从税法的角度上来讲,每一个交易人也就是纳税人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就应该据实申报买卖双方的交易价格:“这是规范管理,从税收税法的角度讲,永远都是据实申报缴纳。那就是说,你原来有可能有不实的,你现在才存在着高和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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