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买卖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需要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
2、需要看开发商的营业执照;
3、确认开发商的资质认证;
4、注意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5、要求开发商将承诺写入合同。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期房买卖的风险有哪些
1、根据图纸买房购房者看到的大多是户型的平面图、整个楼盘的效果图而不是实物,许多开发商将户型平面图做的简单而模糊,使得有关面积、户型、装修标准难以准确进行判断;而楼盘的效果图则渲染得十分精美会造成对消费者的误导。如果在交房后与开发商宣传的差距较大则会造成损失。
2、对于开发商的情况难以把握。如果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因为资金不足使工程停顿;或因技术实力不足造成建设质量的降低;以及在建设过程中擅自变更原来的设计或承诺尤其是对小区的配套设施和环境绿化的变更等情况,这些都会给消费者造成巨大的损失。
3、市场的行情和价格难以预测。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付款后,因为市场因素的作用,房价会产生波动。如果涨价则购房者受益;如果跌价则购房者会遭到损失。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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