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踪报案警察怎么处理
失踪报案警察的处理方式是:超过24小时的公安局会进行调查或者说立案。负责查找的民警应当认真向求助人了解失踪人员相关情况,制作询问笔录,并可以要求求助人提供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根据失踪人员具体情况和查找工作的需要,询问笔录应当尽可能记载以下内容:求助人姓名、住址、单位、与失踪人员的关系及联系方式;失踪人员姓名、曾用名、别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血型、身高、体貌特征(特别是显著体表和牙齿特征)、口音、交往关系、有无精神病史、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车辆号牌、驾驶证号码、电话号码及网络联系号码;失踪人员最后出现的时间、地点;失踪前的言行、穿着服装、携带物品;失踪人员亲友、所在单位等通过其他途径和方法自行查找的情况,并告知求助人继续自行查找的必要性。
二、宣告失踪的公告期为几个月
宣告失踪的公告期是三个月。宣告失踪是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三、失踪报案的条件是什么
失踪报案的条件如下:
1.失踪现场有明显被侵害痕迹的;
2.人与机动车同时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3.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4.失踪人员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5.未满十四周岁失踪,超过四十八小时的;
6.失踪原因不明、超过三个月未归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八十五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全文78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