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患者及其家属充分沟通,尊重患者及家属意见,制定临床宣告死亡流程。对于临终前意识清、重症或有危及生命危险但意识尚清的患者,医生需与患者本人进行充分沟通,表示尊重患者及家属意见。
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什么
发生医疗纠纷后,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部报告。不报告者将承担一切可能的后果。对因医疗问题引起的纠纷,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控制局面,争取在科室内部解决,防止矛盾激化,接待病人及其家属,认真听取病人的意见,并根据患者的意见解释相关问题。如果患者能接受争议,投诉将终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
二、手术同意书要签字吗
1、签字的可以是患者本人,家属.紧急情况下如果患者自己已经失去意识,或失去判断力,其同事,领导等都可以代签.更加特殊的情况下,如果患者生命垂危,但无任何人陪同,医院本着救死扶伤的原则,可以报医院领导同意,转入绿色通道,进行紧急抢救.
2、需要签字的情况:比如,手术,输血,进行某项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的医疗措施之前.医生要向患者讲明白这项医疗措施有什么优点,可能会伴随什么样的并发症.然后,患者如果同意进行该医疗措施,就签字.否则,医生不得进行该操作.
3、本人可以签字,但必须是本人意识正常,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如果本人同意,其家属坚决反对的情况下,医生也不能进行医疗处理。
三、医疗纠纷应该如何打赢
患者一方要打赢官司,仍然要举出比较充分的证据。一般来说,下列证据是不可少的: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2、病历资料复印件;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5、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6、如患者委托律师代理医疗纠纷,则提交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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