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组成的组织结构,即高级经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的权力机构。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三至十三人。第九十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的权力机构。
保监会: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三方面"失灵"
【摘要】中国保监会新闻发言人、发展改革部主任袁力日前表示,目前各保险公司都初步建立了公司治理的组织架构,但公司治理水平参差不齐,存在不少问题,最主要的体现就是治理失灵。
【关键词】石油化工
中国保监会新闻发言人、发展改革部主任袁力日前表示,目前各保险公司都初步建立了公司治理的组织架构,但公司治理水平参差不齐,存在不少问题,最主要的体现就是治理失灵------公司的治理架构都有,制度也齐全,但在实践中往往形同虚设,没有发挥真正作用。
袁力是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三星保险(中国)公司共同举办保险公司治理研讨会上说上述话的。他表示,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于2004年1月发布了保险公司治理的核心原则,并在去年年会上提出将偿付能力、公司治理和市场行为并列为保险监管的三项重要内容。其核心原则中有关内控的内容都需要在今后的立法中体现。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症结在于治理失灵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大股东操作,二是管理层控制,三是外部干预。
他强调,公司董事会的建设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应该从六个方面加强:一是保险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二是建立董事资格审查制度;三是加强对董事的风险教育;四是建立董事追究制度;五是建立监管部门与股东之间的监管信息反馈机制;六是建立外部审计报告制度。
据了解,保险监管部门正在制定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指引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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