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新生儿入户条件
时间:2023-05-29 10:31:39 6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户口申报

(一)新生儿申报户口

1、办理须知:

(1)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出生申报户口登记的姓名必须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姓名一致。

(3)父母双方为本市集体户口或空挂户口,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将户口迁至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同时办理子女出生登记。

2、办理程序:

(1)一般情形出生申报户口,派出所户籍室凭申请材料直接办理。

(2)出生后2年内未申报户口的,或收养、国外出生、境外出生,或情况复杂的,由公安派出所受理,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

3、申请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全文3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入户 最新知识
针对南通新生儿入户条件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南通新生儿入户条件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