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3日凌晨3时许,一场火灾,海口美兰区万华路丰顺(友易佳)汽车服务中心内停放的奔驰、雷克萨斯等车辆被烧得只剩铁架。经消防部门调查,这场火灾是电线短路导致。事发后,车主向投保的保险(和讯放心保)公司申请理赔,却遭遇拒赔或者不予受理。于是,包括奔驰车主刘先生及车行负责人黄先生在内的8名车主将人保财险、太平洋保险(601601,股吧)、平安财险3家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2014年4月25日上午,海口美兰法院开庭审理黄先生等3名车主与人保财险公司的保险合同纠纷一案。黄先生等人都买了车损险,他们认为,这场火灾是非人为原因导致,属于理赔范围,但是保险公司却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很不合理。3名车主提起诉讼,分别索赔车辆损失费2.9万余元、7万余元及8万余元。
法庭未对此案进行当庭宣判。
庭审直击
争论焦点一:免责条款是否明确告知?
庭审中,人保财险一方提供了保险条款中关于竞赛、测试、在营业性场所维修、养护期间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免责条款,并拿出了黄先生等3人签名的声明。
但黄先生称,自己是通过电话营销的方式预约投保,之后再到保险公司签署保单的。到了那里,人很多,就拿了材料、签名,几分钟就搞定,根本就没人跟我解释。黄先生说,所谓的免责条款都是格式条款,霸王条款,根本就不合理。
争论焦点二:停放修理场还是维修养护?
双方对于维修、养护期间的解释也不一样。人保财险一方认为,从车辆开进修理场直到开出,都算是维修、养护期间。
而黄先生的代理人则表示,本案中,事发在凌晨3点,修理场早就下班,不可能有车辆处在维修、养护,车辆处于停放状态。
争论焦点三:是否能按全损索赔?
人保财险方面表示,黄先生等人未提供权威机构对于车辆损坏程度的鉴定,不能以全损进行索赔。原告这方则提供了消防部门对这起火灾事故的调查证明,上面写明,2辆车烧毁、另一辆车烧损。车主方的代理人表示,烧毁即是全损,而烧损的那辆车修复的价格高于车辆本身价格,所以也应按全损赔偿。
奔驰车主到庭旁听:车毁了半年保险还在交
在这8起案件中,刘先生的奔驰越野车是最贵的。4月25日,他也到庭旁听了案件的审理。他的案件也将在海口美兰法院开庭审理。刘先生说,他的车是在广州买的,当时花了100多万。因为家住在海口蓝天路,加上觉得小黄(黄先生)不错,便经常光顾洗车、保养。事发后,小黄给他打电话,说修车场发生火灾,他的车被烧了。刘先生是通过电话营销的方式投保的太平洋保险公司。车半年前就没了,现在保险还在交,这让刘先生很不理解。他说,事发后,他曾多次找保险公司交涉,但都没结果。无奈之下,他才和其他车主一起走法律途径解决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