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和拆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时间:2023-07-05 11:53:34 25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省政府要求,严格履行征地程序,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要求在征地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征地程序规定,通过政府公告、门户网站和在被征土地所在村、组张榜公布等形式,将征地审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征地调查及补偿结果等有关事项,及时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其他权利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意见》明确,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确需采取过渡方式安置的,必须取得被拆迁人同意,并与被拆迁人约定安置过渡期。在过渡期限内,市县政府要提供临时周转用房;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临时住处的,市县政府应足额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保证被拆迁人在过渡期内的基本居住和生活条件。

农村拆迁安置房屋有哪些

1.宅基地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2)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始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应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3)征地补偿应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4)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化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2.房屋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应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屋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2)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村集体应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新建房屋。

(3)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宅基地面积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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