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同属于有偿合同、双务合同、有名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一、投资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投资公司设立条件是: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符合法律对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
4、有公司住所、名称、组织机构;
5、以投资作为主要经营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二、股权投资公司及其经营范围和运作模式
1、股权投资企业
是指那些通过募集资金购买非上市企业股份的公司。
2、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
非证券类股权的投资及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咨询服务(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等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
3、股权投资企业的运作模式
1、募集资金
2、确定投资企业
(1)初步接触;
(2)签署保密协议,达成合作意向;
(3)商务沟通,尽职调查;
(4)框架协议,投资决策;
(5)签约合作。
3、投资资金的投资、管理
一般通过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对其投资、管理。
4、投资后定期走访企业、参加重大决策
5、退出方式
上市交易(最好的退出方式)、股权转让、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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