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死刑执行,《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二十五条,是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一、死刑判决条件
死刑判决程序如下:
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
2、原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的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
3、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5、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
6、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
7、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二、如何才能执行死刑?
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执行死刑的方式,包括枪决、注射等方法。在交付执行死刑前,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三、判决死刑后一般多久执行
死刑除法定停止执行的情况外,一般在收到最高院的执行命令后的七日内交付执行。通常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执行后通知家属。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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